9月13日讯 昨天,记者陈勇在社交媒体上直言,中国足协仍有一个制度:球员合同到期时,原俱乐部应自由证明,制度非常有趣。
今日,陈永社媒发文再谈自由身证明制度,他写道:
昨天说了自由身证明这件事,讨论多了,多了解一下。
自由证明这个系统本来很简单。俱乐部有义务证明合同到期的球员。俱乐部一般不会卡球员,但现在卡球员越来越多。
在正常情况下,即使没有证据,自由球员也可以申请临时转会,但这需要当地足协的合作。在这个过程中,自由身份证明的作用被过度放大,这给了原俱乐部足够的空间来证明卡球员。
原俱乐部卡球员有以下方式:一是要求费用,如5万元,因为如果球员发起仲裁,律师也可能需要数万元;二是放弃无债权纠纷,特别是奖金,包括11月和12月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工资;第三,恶心你,拖延。
足协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临时转会制度。当转让足协看到相应的合同到期申请时,应放行临时转会。转让足协收到后,应限制原俱乐部的回复时间(国际上一般为7天)。否则,临时转会将直接确认,原俱乐部将在一年内自动转为永久注册,无异议。
理论上,自由身证明不需要仲裁,但现在会收到很多自由身仲裁案件,因为球员等不及了。
核心是完善临时转会制度,尤其是卡死期。更重要的是,原来完善的制度最终变形,严重侵犯了球员的利益,这需要反思、改变和尽快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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